工商變更
工商變更流程
一、申請報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四、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名稱變更:
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公告。
經營范圍變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的批準文件。
注冊資本變更:
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注冊資本需公告三次。